发票丢失需要登报声明作废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48号)附件1《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项,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为不再提交,取消登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