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

首页> 会计实务 > 报税 > 企业外出经营怎么交税?需要办理什么?

企业外出经营怎么交税?需要办理什么?

accpro 2020-06-13

企业外出经营怎么交税?需要办理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36号规定,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是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外出生产经营前,持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并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的管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38号)文件规定:

一、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二、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合同延期的,可以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续。

三、跨区域报验管理事项的报告、报验、延期、反馈等信息,通过信息系统在机构所在地和经营地的税务机关之间传递,实时共享。

四、纳税人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报验跨区域涉税事项。

五、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反馈。

六、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要设置专岗,负责接收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及时以适当方式告知纳税人,并适时对纳税人已抵减税款、在经营地已预缴税款和应预缴税款进行分析、比对,发现疑点的,及时推送至风险管理部门或者稽查部门组织应对。

参考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38号

为了适应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需要,现就新税务机构挂牌后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附件1)。

二、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合同延期的,可以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续。

三、跨区域报验管理事项的报告、报验、延期、反馈等信息,通过信息系统在机构所在地和经营地的税务机关之间传递,实时共享。

四、纳税人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报验跨区域涉税事项。

五、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附件2)。

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反馈。

六、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要设置专岗,负责接收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及时以适当方式告知纳税人,并适时对纳税人已抵减税款、在经营地已预缴税款和应预缴税款进行分析、比对,发现疑点的,及时推送至风险管理部门或者稽查部门组织应对。

七、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上述事项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2.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7月4日

会计常用
财税问答
免费提问老师 →去提问(登录注册后进入实务栏目点击左侧免费问答)
报名照片制作
一键抠图 更换背景 免费制作>
相关内容
相关文章
新设立企业怎么在电子税务局申请电子发票
在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票种核定初次申请”界面进入后先根据实名要求做经办人的实名认证,然后进入办理界面点击增加按钮,选择要增加的电子发票票种,填写信息并保存,点...
2023年4月报税期截止日期_2023年全年办税日历
2023年4月报税期截止日期是哪天?2023年4月报税期截止时间为17日(周一)。三、4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7日。...
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有什么区别
股东大会由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是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2023地区会计工作实务+考试交流QQ小群 无广告学习小组
为了方便会计人学习交流,我们为大家创建了免费的2023地区会计工作实务+考试交流QQ小群,注意哦是小群!...
印花税已经申报可以修改吗?
在电子税务局中,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初已开具的免税发票是否需要追回?
我公司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3日,自行开具了4张免税发票已交给客户,请问如果我公司要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上述免税发票?...
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模板)
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模板)...
2023年申报纳税期限_2023年报税日历
2023年申报纳税期限如下:一、2月、3月、6月、8月、9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二、1月15日为星期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6日。...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2022年修订)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2022年修订)目录如下: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根证书下载安装方法
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首次查验前需要安装根证书。1、打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zdaz.html...
2022年全年申报纳税截止日期_2022年每月报税期限
2022年全年申报纳税截止日期如下:一、3月、7月、8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二、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9日。...
2023小规模增值税减免后怎么预缴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个体工商户可以变更经营者转让吗?
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变更经营者的,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事业单位购入固定资产未使用需要计提折旧吗?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不再计提折旧。...
0
您是否有正保会计网校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