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2月11日至17日放假7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1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函〔2020〕242号:
三、2月11日至17日放假7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
政策原文: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1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